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027-85875760

+ 新闻中心

+ 招标中标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项目动态 > 正文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10:56:29  阅读: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三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HBZC-CG-2020-521C
项目名称: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项目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内容:项目跟踪审计
01包: 控制价:38.6万元
02包: 控制价:50.3335万元
03包: 控制价:52.1449万元
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供咨询成果之日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各包的报价均不得超过各包预算,供应商可对本次采购所需货物各包进行选择性投标响应,也可同时投标响应;但评标时将以包为单位进行独立评审,分别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若同时投多个包,则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报价,供应商只能中一个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必要条件: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 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 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9:00 ~ 12:00 、下午 14:00 ~ 17:00)。
2、获取方式: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一份 (需明确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及邮箱、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获取地址: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竞争性磋商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收。
3)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而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
4)其他说明: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响应文件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9:30开始接收,人与人之间间隔至少2米,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响应文件前均需进行体温检测等防疫工作,请供应商预留足够的排队时间。
五、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磋商地点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六、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知音湖大道特1号
联系人:向科长
电  话:186278888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72号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苏毅
电  话:18971520099
八、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zczx.com/)
九、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